歐巴馬的真實人生

美國第一位黑人總統誕生成為第44位總統

 


──張琬玲為前《新新聞周刊》記者、前中天電視台資深政治記者,現為文字工作者

「今晚,我終於可以站在你們面前說,我是美國民主黨總統提名人。」

二○○八年六月四日,美國伊利諾州聯邦參議員歐巴馬在戰勝對手希拉蕊時,驕傲的向支持者宣布。

四年多前,歐巴馬這個名字還是默默無聞;四年後,歐巴馬旋風狂掃美國政壇、佔盡媒體版面,歐巴馬的故事,彷彿「美國夢」的真實版。

歐巴馬是個黑白混血兒。歐巴馬在《我父親的夢》這本書裡頭回憶起,「我母親的皮膚像牛奶一樣白,我父親則像瀝青一樣黑,這一點特別讓我印象深刻。」一九六一年八月四日,歐巴馬誕生於美國夏威夷檀香山。他的父親是從非洲肯亞赴美的留學生,母親雪莉則是堪薩斯州的白人,在當時六○年代的美國,法令雖尚未允許黑白跨種族通婚,但就讀夏威夷大學的兩人不顧外界壓力,相戀結婚。歐巴馬具有的非洲牧民血統,就是來自老歐巴馬所屬的肯亞第三大民族,盧奧族。

歐巴馬的童年時期過得有些艱苦。父親在他出生後不久,前往哈佛大學繼續攻讀經濟學博士,由於經濟因素無法帶著妻兒前往,最後這場婚姻,也以離婚收場。母親雪莉再嫁給印尼留學生蘇托絡,繼父完成學業後,六歲的歐巴馬也就隨著母親和繼父,前往印尼生活了四年,歐巴馬在雅加達接受當地教育,不到半年便能跟上學校進度,以印尼話學習,也因此,到現在,歐巴馬還能說流利的印尼語。一九七一年,由於父母再度離異,年僅十歲的歐巴馬獨自返回美國,跟外祖父母一起住在夏威夷。

嚴格的說起來,在小歐巴馬成長過程中,受到母親與外祖父母的影響大過父親,歐巴馬曾在書中回憶起母親,他帶著既感傷以及尊敬的口吻說:「我身上所有最好的特質,全都要歸功於母親。」母親對他頗為嚴格;在印尼生活的日子裡,母親會在清晨五點把小歐巴馬搖醒,教導他英文,當時六歲大的歐巴馬當然不從,母親也不客氣的說:「小混球,你以為我這麼早起,是跟你來野餐的嗎?」

雖然是被白人外祖父母撫養長大,歐巴馬在自己身分認同的問題上一度感到自卑,外祖父母把他送進夏威夷最好的普納荷中學,當時全校一千二百名學生中,只有三是黑人,為了美化自己的黑人身分,歐巴馬常常像同學吹噓,父親其實是非洲國家的王子。偏偏有一天,他父親應邀從非洲訪問美國,還到歐巴馬的學校演講,當時歐巴馬坐在台下,把頭埋的低低的,覺得真是很丟臉。所幸,演講結束,老歐巴馬的魅力,不但老師稱讚說,「你有一位很了不起的父親」。連同學們也忘了歐巴馬撒的謊,跑來跟他說:「你父親真的很酷。」但這些並不足以化解歐巴馬的膚色自卑。

上大學之前的歐巴馬其實一點兒熱愛政治的傾向也看不出來。他同母異父的妹妹瑪雅就曾說,歐巴馬雖然滿聰明也愛閱讀,但大多數時間跟一般青少年一樣,喜歡跟自己的哥兒們到處鬼混,更從沒加入什麼學生會,關切國家議題。歐巴馬也回憶說,在長大的過程中,他常常對自己的身分很迷惘,也不確定他到底該幹嘛。

如同無數絕望的黑人青年一樣,叛逆期加上膚色自卑感,歐巴馬經歷了一段人生中的最低潮,他成天在街頭混,甚至吸毒。歐巴馬在《我父親的夢》書中不加掩飾的自承:「我當時抽大麻,也用古柯鹼,還常常酗酒,吸菸。我以為這些東西能夠麻痺自己,趕走困擾我的那些問題。」這個問題,甚至在後來競選時,一度成為希拉蕊陣營的攻擊火力,他們嘲弄的說:「當柯林頓和希拉蕊熱情地參與黑人事業時,歐巴馬還在某個街區酗酒吸毒呢!」當時的歐巴馬不但是中學老師眼中的麻煩分子,他對於自己生命的意義何在,更是絕望無助。

但不像多數候選人找藉口遮遮掩掩過去的荒唐事,歐巴馬選擇誠實面對自己的過去,早在競選之前,就在自傳性質的書中自我揭露;如同他一路找尋黑人身分認同的過程,最後,他選擇正面迎戰心中最原始、最黑暗的那一面。

如果歐巴馬沒有在那時從人生的谷底爬起來,也許今天仍舊在街頭混日子。但經歷了這一段痛苦的自我追尋,歐巴馬終於領悟,自己就是一名不折不扣的黑人,這是沒法改變的膚色事實,他痛下決心,結束自己的荒誕行徑,他先進入加州一家學院就讀,轉學進入哥倫比亞大學主修國際關係。大學畢業後,他到華爾街任職,成了個資本主義社會中的精英份子,直到某天,他接到一通來自非洲肯亞的電話,告知他,他的父親在一場車禍中過世了,他去了非洲參加父親的葬禮,在這趟悲傷的尋根之行後,歐巴馬毅然放下做了兩年的高薪工作。一九八五年,他在芝加哥一個最窮困的黑人社區從事社區服務,年薪僅有一萬三千美元。歐巴馬做的工作稱為社區組織者(community organizer),他必須動員居民爭取自身權益,例如遊說社區建立職業訓練所,或是公共場所清潔維持等等,這類的公眾議題。

這種工作常常是吃力不討好。在一次會議中,跟歐巴馬一起打拼的夥伴認為,拼了兩年,已經沒力了,改善卻不太大,大夥打算集體辭職。歐巴馬則對他們說:「我們來這裡並不是要一份薪水,而是因為想改進這裡的社區服務。我不介意過去發生了什麼,我只知道,和你們一起,我們一定可以改變目前的一些現狀。如果你們認為和我一起工作後,什麼也沒有改變,那麼先要辭職的人是我,不是你們。」大家聽了後,答應留下來繼續奮鬥。歐巴馬用他的說服力,成功化解危機。芝加哥社區組織者計畫的創始人之一的凱爾曼回憶說到,歐巴馬厲害之處就是,他能說動一些一開始不太積極參與的人加入,建立聯盟,一起合作。

三年下來,歐巴馬認為,社區改革工作並不甚理想,召開一些協調會議,政治人物卻沒半個人現身,就算有人現身,卻質疑憑什麼要聽他的?儘管如此,他卻受到一股力量牽引,他說:「在為社區與組織工作之後,此身此刻,我才感受到一種召喚和歸屬。這不是金錢和名校學歷可比擬的,公職服務將是我未來的志向。」

芝加哥的社區服務的經驗已催促著歐巴馬的從政決心,但沒有專業的知識根本沒辦法真正協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更遑論改變現狀。於是,一九八八年,歐巴馬報考了哈佛法學院,決心攻讀法學博士學位。就讀期間,他表現優異,當選全美最權威的法學雜誌,《哈佛法學評論》總編輯,這幾乎是哈佛法學院中的最高的榮譽。他也是《哈佛法學評論》一○四年歷史上,第一位爭取到這個位子的非洲裔美國人。

一九九一年,歐巴馬畢業後,他再度回到芝加哥的黑人社區,決定紮根定居,他與蜜雪兒‧羅賓森結婚,育有兩個女兒。他在當地一家受理民事訴訟的小型律師事務所工作,專門為小市民辯護。並且在芝加哥大學法學院,兼職教憲法學,從講師一路做到憲法學教授。

放棄高薪委身於社區組織工作,這條起初並不被看好,但最終證明是邁向從政之路的明智選擇。一九九六年,三十五歲的歐巴馬從芝加哥第十三區,南部的海德公園區被選入伊利諾州議會,從此連任三屆州議員。

儘管歐巴馬是一個頗有潛力的政治人物,但州議員的職位讓歐巴馬的知名度難以擴展。直到有一天,機會終於出現。民主黨總統提名委員之一的約翰‧凱瑞,有一天到了芝加哥的一場聯合競選造勢場,被歐巴馬的表現所驚艷,於是推薦他在即將召開的二○○四年民主黨全國黨代表大會上發表基調演講,這篇講稿名稱即是:無畏的希望。僅僅十七分鐘的時間,歐巴馬從一個默默無名的地方議員立刻躍升成為全國最有潛力的明日之星。這樣一夕成名的過程似乎太過神奇,當初一眼挑中歐巴馬,把他推上全國舞台的凱瑞則說:「我一點都不驚訝這樣的結果,如果時機正確,如果這個人真的具有和群眾對話的魅力,就像萬事俱備,只欠東風,而我僅僅是開了這扇引東風之門罷了。」美國的傾自由主義的媒體稱讚他是近十幾年少數有思想又兼具能力的政治人物。同年十一月,歐巴馬挑戰聯邦參議員,他以七○%的超高選票當選,也成為美國歷史上第五位黑人參議員。

二○○六年,歐巴馬登上美國時代雜誌封面人物,雜誌並以「下一個總統?」為當期的封面標題。歐巴馬當時的聲勢已可與希拉蕊媲美。二○○七年二月十日,歐巴馬正式宣佈競選二○○八年美國總統,他在演講中說:「在過去林肯呼籲結束分裂、團結一致的議會前面,美國人的希望和美國夢仍舊不斷持續著,今天我要鄭重宣佈,參選美國總統。」歐巴馬這番競選演講,巧妙的借用前美國總統林肯的政治符號。一百五十年前,林肯以著名的演說《分裂的房子》從一個小律師搖身成為伊利諾州的州議員,更改變了整個國家對於奴隸制度的論述。之後兩年,林肯順利入主白宮。

歐巴馬的競選主軸側重於:結束伊拉克戰爭、實現能源自給和普及健康保險;他並且向美國民眾承諾要實現黨派團結,為美國政壇帶來「變革」。有人如此形容歐巴馬,在短短幾年,從一個連租輛車都租不起的州議員,努力爬到美國總統提名人,就像美國人心所嚮往的「美國夢」現實版。歐巴馬這種特別能理解草根基層的需求,也懂得和他們對話的特質,則是他過去那段「街頭混混」歲月的意外收穫,也正是他深得人心的原因。

很多歐巴馬的支持者相信:如果一個黑人可以成功的避開種族政治,以及保守-自由黨兩極端黨派的影響,那麼他將來或許有機會拯救在美國社會中,根深蒂固的分歧,為他們實現新一代的美國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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